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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窗奇婚

2004-05-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9岁的上海姑娘石小琳,要嫁一个63岁的囚犯,而且服的还是无期徒刑―――简直是骇人听闻。日前,石小琳袒露了情感经历。

10年前,石小琳偶遇赵波。赵曾是沪上小有名气的连环画家,时任一家德资公司和三家合资公司的负责人,已与妻子分居多年。未婚的石小琳辞职做了赵的秘书,两年后,两人同居。2000年初,

因涉及一桩687万元的诈骗案,赵被判处无期徒刑,石小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去年石小琳提前出狱后多次到浙江第6监狱探视赵,一来二去竟萌生了结婚的念头。

赵波开始坚决不同意,顾虑很多。只是石小琳决心坚定,终于把他说服了。石小琳说,婚后愿当“志愿者”,为犯人家属现身说法,鼓励他们珍惜婚姻,支持犯人改造。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按有关条例,余刑在10年以下的服刑人员,可特许离监。赵去年3月被减刑至18年9个月,但余刑仍有17年多,不符规定。监狱准备请示公安部,特批赵波离监办理结婚登记。

石小琳说,我绝不是为钱。老赵曾经家产百万,但他现在可以说是一贫如洗。如今我打三份工,想为他出狱后的生活早做打算。我爱他。可能是我从小跟着外婆长大,缺乏父爱,所以特别容易被年纪大一点的男子吸引。更重要的是,他的多才多艺打动了我,老赵曾是蛮有名气的连环画家。他还会弹钢琴,还教我摄影和绘画。十恶不赦的囚犯极少,绝大多数人是因为一时的心灵扭曲而犯了罪,只要有机会,还是想向善改过的。亲情对于囚犯很重要,收到一封家信,全囚室的人都高兴,大家传着看,去分享幸福温暖。我愿意用我的爱去帮助老赵,让他重归社会。经济犯表现好刑期过半可以假释,估计还有八九年时间,我会一心一意等他!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浩然说,囚犯并未失去公民资格,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要件,毋庸置疑享有结婚的权利。现代法学认为,对犯罪最有力的约束,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刑罚轻缓化和人性化已是世界趋势。(《解放日报》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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