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私人调查业能否走到“地上”

2004-05-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公安部对私人调查服务机构进行调研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有人称,私人侦探业合法化已现曙光。

从1992年中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所在上海成立以来,人们对私人侦探业合法化的讨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1993年,公安部下发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但是10年来,来自民

间的承办私人调查业务的机构并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每个中等以上城市都有20多家侦探社,全国已超过千家,但是取得合法营业资格的不足10%。

私人侦探业半公开存在的一个最重要理由就是社会需要。从某种程度上说,私人调查业为那些有理却难以得到有力证据的当事人提供了帮助。私人调查业遭到抨击最多的,就是调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但这并不是这一行业本身的过失,恰恰说明这一行业缺乏应有的行业规范。我们期待一个有社会效益且规范运作的私人调查行业。(《法制日报》5.11)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