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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撞坏出租车该如何赔

2004-06-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我县3名公安人员在驾驶警车追缉一辆可疑桑塔纳轿车时,为躲闪被追车辆和照顾路上行人,不慎撞上了我姑父停在自家门前的出租车。请问,我姑父能否因出租车被撞坏而请求国家赔偿?

张付良

专家意见:

当地公安人员追缉可疑车辆是合法的职权行为。因此,在追缉过程中不慎撞坏你姑父的出租车,并不构成国家赔偿责任。你姑父不能由此申请国家赔偿,但可以依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获得民事赔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本案中,当地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追缉可疑车辆)过程中给你姑父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撞坏出租车),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假如本案中公安人员追缉可疑车辆时不慎撞伤了人又该如何?同样道理,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半月谈》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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