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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地位争的是什么

2004-06-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性,在最近的彩电反倾销案中已经清晰可见――美国即将对中国产彩电征收最高达78.45%的关税。出现如此匪夷所思的结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虽已入世,但并未取得市场经济地位。

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当反倾销案发起国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时,可以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

展水平大致相当的替代国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施以对应的征税措施。这样,作为替代国的印度,其平均原材料价格是我国的6倍,成本的高估使得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先输一招。

有关数据表明,截至今年2月,我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为全球之最。而我国参与积极应诉的胜诉率只有35.5%,这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直接相关,它在客观上鼓励了别国运用反倾销手段对付中国的产品。实际上,不仅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频频动用此条款,而且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也开始运用这个武器对付中国。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始作俑者正是美国。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的最后阶段,美国抛出了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迫使我国同意其他成员国可以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15年内,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入市”问题由此形成。

商务部一位官员承认,我国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问题,复杂而敏感,不是单纯经济问题那么简单,牵涉很多政治、法律上的问题。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李向阳也表示,近几年,我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在各方面都给美国带来了很大挑战,再加上中国有别于美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以及独立的外交政策,使得美国的商界和政界都在寻求一种手段来遏制中国。利用“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做文章,正中其怀。

(《中国改革报》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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