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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被学生观摩打工妹状告医院

2004-06-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3年9月2日,来自东北的打工妹梁某在朋友初某的陪同下,在青岛市某医院实施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手术进行中,她因药物麻醉处于昏迷状态,院方私自安排多名与手术无关的实习学生观摩手术全过程。

梁某认为,医院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德,随即以隐私权遭到侵犯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

2004年1月,青岛市市

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未经患者同意组织见习人员观摩人工流产过程,青岛市某医院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判其赔偿原告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新华每日电讯》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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