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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迫卖淫解救何其困难

2004-06-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3月初,17岁小红(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周涛、田志谋、龙强等男子,他们说要介绍她去四川某休闲山庄当服务员,小红决定先去看看。小红被带到了内江市威远县碗厂镇何西南所开的清溪夜总会,被迫签下欠何2500元的欠条和“卖淫招工合同”,承诺以自己今后6个月内通过卖淫所得偿还借款。何支付了周、龙、田三人1200元“
介绍费”。从当晚起,何西南就不断安排小红卖淫。

3月8日,小红的家人接到她偷偷打来的电话。当晚11时许,小红的家人赶紧到乐山市张公桥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谢某既没有作报警登记和值班记录,也没有向领导汇报,而以“原来接待你们的警官不在”为由推诿了事。

次日,小红的家人只得独自赶到清溪夜总会,没想到何西南却拿出“招工合同”和欠条,要求他们偿还借款才放人。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而后来到碗厂镇派出所,该所民警梁德忠在处置过程中,见小红确实无钱,就让她写下“欠何西南800元”的欠条,让何西南放人。

据查,自1999年5月开始,何西南就伙同其妻在碗厂镇利用自建房经营清溪夜总会,组织妇女卖淫,并以每人800元至2500元不等的价格收买被拐卖妇女。目前,何西南已经被逮捕,内江、乐山两市五名公安人员涉嫌渎职被查办。

5月25日,周涛、田志谋、龙强以拐卖妇女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分别被判处徒刑及处以罚金。 《检察日报》6.23刘德华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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