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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规定•

2004-07-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 打破事业单位职工铁饭碗

6月23日,上海市人事局发布《关于实施〈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工作年限累计达25年的,可要求单位与其签订聘用至退休的长期合同。但如果受聘人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单位可以终

止合同;如果受聘人员既不适应工作要求又不符合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内部退岗休养、内部待岗等方式处理。(《中国青年报》6.25周凯文)

武汉 政法经费全由财政拨款

靠罚款过日子在武汉市政法机关将一去不复返。从2004年开始,武汉市政法经费实行“刚性预算”,市、区两级财政都取消年初预算中计划外收入,政法经费来源全部纳入财政拨款全额保障,做到收支完全脱钩。对违规者,实行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京华时报》6.28)

  天津 大学生到农村工作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近日,天津市人事局为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出台10条新措施,其中规定,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待遇,在农村基层锻炼一年以上,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市人事局批准,且乡镇机关需要,可被录用为公务员。(《中国青年报》6.28陈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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