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农民可考公务员是否多此一举

2004-07-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今年山东省的公务员考试中,凡履行了合法就业手续的农民合同工均可报考山东省各级机关,不受户籍性质的限制。这意味着山东省、市级机关的大门开始向农民敞开。该省今年共有134名符合条件的农民报考,其中60人报考省直机关。

对此消息,有关专家认为它非常鼓舞人心,称消息本身就表达着一种平等的理念,对彻底

打破农民与干部、工人的身份界限,真正实现身份的平等具有深远意义。

也有专家指出,农民本来就有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有些多此一举,而且,对于户口仍在农村的农民还是存在不合理的障碍。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认为,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平等地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没有对公民的身份作出任何差别的规定。长期以来,由于实行身份歧视政策,农民实际上被排斥在公务员队伍之外,其担任行政公职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报考公务员只是城市人享有的特权。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平等地位没有得到落实。报考公务员是农民作为公民应该可以行使的基本权利,不存在“允许”的问题。如对此作出禁止性的规定,这一规定本身就会面临是否合宪或合法的问题。(《人民法院报》6.29敖祥菲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