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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权利

2004-07-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作为中国农村改革进程的“全天候守望者”,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从1978年开始,参与了中国26年来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进程。日前在接受专访时,陈锡文就邓小平的农业思想如何指导我国农村改革26年的伟大实践进行了高度而精炼的概括。他认为,从实践方面看,邓小平同志深刻总结长期以来我们党和农民打交道的
经验教训,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核心问题;他敏锐地意识到并大力鼓励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同时又以十分务实的态度和方法逐步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长官意志。从思想上看,邓小平同志极其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但又不是简单地以粮为纲,而是强调农业和其它产业之间以及城乡间的良性互动。

陈锡文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主要解决的当然是党的指导思想的重大问题。但是从会议的具体成果和它与农村改革的关系来说,与农业是非常紧密的,因为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由于当时只是原则通过,没有收入大会文件,所以很多人现在都不记得了。但正是这个决议非常好地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思想的精神,那就是怎么对待农民。决议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提出了一个重要准则,即,在经济上要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这两句话是千钧之重。

此后,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问题的具体论述和要求都有这么个“核”,可以说这是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核心。在当时拨乱反正的历史转折中,也正是这两句话给了广大农民一个明确信号,启动了中国农村改革一泻千里的伟大实践。

如果我们的各级领导都能继续遵守这个准则,中国农业发展就不会出现太大的坎坷和问题。事实上,凡是出问题的时候都是由于违背了这个准则。

(《中国财经报》6.26秦晓鹰 刘国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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