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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报道失实也不能起诉媒体

2004-07-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媒体的报道有时会对案件的侦查产生负面影响,但我们不该为此害怕媒体报道,因为媒体自由的价值高于某个具体案件侦破的价值。”在6月17日“国际人权法与司法保护”研修班上,瑞典马尔默地区检察院主任斯温-埃里克・阿尔汉对记者如是说。

作为经常与媒体打交道的检察官,阿尔汉承认媒体的报道是把双刃剑,一方

面它可以帮助司法机关了解信息和线索;另一方面,它会泄露案件侦查中的一些秘密,给司法人员的进一步侦查造成干扰。“但我们不应该因此限制媒体自由,因为它带来的好处终归大于负面影响。”

瑞典斯科耐省警察局地方刑事犯罪局局长亨里克・马尔姆昆斯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瑞典也有“媒体审判”现象,一个案件刚进入侦查,就有媒体把犯罪嫌疑人送上了“法庭”。有的媒体的失实报道甚至还给侦查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但我们不能因此起诉他,因为媒体自由是需要每个公民来保障的。” 《检察日报》6.29林世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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