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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贪官狱中起诉媒体

2004-07-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以报社把自己称为沈阳黑社会头子刘涌的“姘头”有辱名声为由,在“慕马案”中落马的原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在狱中起诉中国青年报,要求报社登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7月6日,北京市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焦玫瑰诉称,2001年8月3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揭开刘涌保护

伞:干爹干妈和姘头》的文章,文中写道:“刘涌是如何‘荣任’人大代表的?关键之处,绝不在于他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而在于他头上有‘优质’的‘保护伞’。刘涌的‘保护伞’最直接的是3个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以致公党沈阳主委身份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焦玫瑰则是他的‘姘头’”。

焦玫瑰认为,媒体以“姘头”这一侮辱性语言及完全违背事实的行文,构成了对她名誉权的侵害,给她造成极大的精神创伤。 (《京华时报》7.10邓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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