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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集体施暴该当何罪

2004-07-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6月26日晚,湖南省怀化市路政部门依法对民用机动车交纳养路费情况检查,查到了一辆由溆浦县桥江派出所教导员黄文波驾驶的没有交费的假冒牌照吉普车,黄当即叫来了桥江派出所所长和几名警察。据围观的市民证实,警察一开始就打了人,接着一群穿制服的警察见到路政标志的车辆就拦车抓人,在桥江派
出所所长和教导员的带领下,数十名持枪拿棒的警察冲进县养路费征稽所,将多名路政人员打伤。

说起“警察打人”,人们一般想到的是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大搞刑讯逼供,给当事人的肉体和精神造成伤害。而湖南溆浦县桥江派出所的警察集体施暴,自始至终都只能算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打架”,与执法和履行公务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是另一群人冲进养路费征稽所又砸又打,受害者或围观者还可以向拥有合法暴力的警察求救,然而施暴者正是一群警察,警察不惩凶而行凶,在当时的情境之下,受害者就彻底失去了获得救助的希望。应该说,溆浦县警察集体施暴案比一般刑讯逼供案的性质更严重、更令人恐怖。

目前,对事件的调查处理正在进行中。最终的查处结果将是如何,有关责任者该当何罪,望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北京青年报》7.13潘洪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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