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娶进疯女婚检单位该不该担责

2004-07-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疯妻娶进门

江西省全南县陂头镇八一垦殖场的廖文德,这些年走南闯北在外承揽房屋装修工程,年过三十还没找到合适对象。2001年,32岁的廖文德回家过春节时,租住在廖家的房客罗某夫妇找到廖文德的父母,说他们广东南雄市一亲戚家有一女儿,时年21岁,人长得漂亮水灵,想介绍给廖文德。廖

家父母喜不自胜。

罗某夫妇很快就安排廖文德跟女孩章秀英(化名)见面。初次见面,廖文德发现章秀英长相不错,只是坐在一边很少说话。廖文德认为这可能是女孩性格内向的缘故。

7月,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廖文德到章秀英家商量婚事。8月15日,廖文德带着章秀英来到全南县妇幼保健院做婚前医学检查。医生检查了一些项目后,给他出具了一份“体检合格,可以结婚”的证明。整个过程不到15分钟。18日,廖文德跟章秀英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章秀英的一些怪异举止让廖文德越来越感到疑惑,廖家人偷偷派人到章秀英的老家打听,结果令他们大吃一惊:章秀英患有精神分裂症,曾多次到精神病专科医院就医,而且一直在服用治疗药品。

廖文德觉得受到了欺骗和愚弄。他找到介绍人罗某夫妇,罗某夫妇辩解道,他们也不知道章秀英有精神病。廖文德继而又找到章秀英的父母,他们矢口否认自己的女儿有精神病,还指责廖文德手中的病历资料是伪造的。廖文德对章秀英的父母说:“我要离婚。这桩婚事一开始就是骗局,我一定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章秀英的父亲来气了:想离婚,没这么容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的水,你想赖也赖不掉。

为了尽快解除自己跟章秀英的婚姻关系,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的廖文德只好多次跑到有关部门咨询。他们告诉他,他的婚姻关系应宣布无效,只不过得通过法院判决。

婚约解除 噩梦难醒

廖文德收集好相关证据后,一纸诉状递到了全南县人民法院,法院建议他到女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廖文德只好来到广东省南雄市法院重新起诉。2002年10月16日,经过两次开庭,南雄市法院判决廖文德和章秀英的婚姻无效。

婚姻关系虽然解除了,但廖文德依然难以从这场噩梦中解脱出来,更令他难堪的是,他已成了方圆十里八乡人们饭后茶余的谈资,他走到那里,背后都有人指指点点。廖文德认为,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是章秀英的父母,但全南县妇幼保健院对自己不幸的婚姻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该院的婚检医师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自己也就不会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

是否婚检惹的祸

廖文德找到全南县妇幼保健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妇幼保健院认为自己并无过错,回绝了廖文德的请求。2003年8月4日,廖文德一纸诉状将全南县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廖文德诉请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等共计11650元。

被告全南县妇幼保健院在法庭上辩称,章秀英在接受婚检时,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史,并在婚前医学检查表中亲手签名,其语言、记忆、思维、动作都跟正常人无异,任何婚检机构都不可能也无义务到每个前来婚检者的家乡去调查其有无既往病史,医师在没有任何诊断依据的情况下,不可能作出相应的诊断,因而在婚检结果“有无精神病”一项中只好填写“无”。因此,被告在本案中没有过错责任,也不承担损害赔偿。

原告代理律师廖泽芳认为,作为法定的婚检专业机构,对临床表现没有认真询问、观察,结果未能检出章秀英患有精神分裂症,应属过错。由于被告的过错,致使原告婚姻无效,名誉受损,并对其将来的婚姻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被告理应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承担责任。

原告代理人特别强调,自己之所以为原告提供法律服务,目的就是想通过该案的审理,进一步达到完善婚检制度、规范婚检行为、提高婚检水平的目的。

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法治与社会》2004年第7期 尹祖光、廖兰春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