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李仲彬:用“铁腕”推进民主

2004-08-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李仲彬任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区委书记,由于他“前卫”的政治姿态,为众多关注中国体制改革的人士熟悉。他把6年来带给新都的变化浓缩为一句话:这是一场民主“启蒙运动”。

“刁官逼

出刁民”

1998年,李仲彬调任新都县委副书记(后来改区)。2000年春节,李仲彬的几个同学来新都看他,到郊区一个农民家开的小饭馆吃饭,这个农民认出了他,说:“李县长,是不是就不给钱了?”李仲彬十分吃惊:“当然给!为什么不给?”怕他少收钱,临走时又多给了几十块。走的时候,这个农民鼓起勇气说:“县长,难啊!你们有些部门吃了饭从来不给钱,我们又不敢去要。这里的老百姓把你们政府都叫做‘粮食’局。”李仲彬追问哪些人不给钱,农民坚决不肯说。

春节过后的第一次政府工作会,李仲彬没有说一句拜年话,开口便骂:“你们都好好反思一下,吃农民饭几十块钱也不给。这不是土匪吗?我都能猜出来,这里边就有乡镇长,有财政所的,也有派出所的,还会有电管所的!这样下去,新都老百姓能不指着我们的脊背骂娘吗!”

然而,令他更恼火的事情还在后面。新都区水务局副局长酒后驾车在竹友镇撞死了一个4岁的小男孩,一个40多岁、夹皮包的人说:“有啥了不起嘛,才辗死一个嘛!赔钱就是了,你们闹啥子嘛!”现场很快失控,出现了过激行为。李仲彬责令水务局和竹友镇一定要查出这个人,如果查不出,就让老百姓到这两个单位去一一指认,对这种人坚决不能手软。事后也确实没有手软。

有人认为书记做得有些过火,“对这样的‘刁民’没必要和他讲什么道理。”话传到李仲彬耳朵里,李顿时大怒,“说这句话的人,首先就是一个‘刁官’。这个世界上没有‘刁官’,哪来刁民?刁民都是被刁官逼出来的!是由于我们为官者的工作不到位,坑害了农民兄弟!”

李仲彬说 “林肯说他的政府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我认为这句话值得借鉴,在我们一些领导那里,却是官有、官治、官享,核心问题是缺少民主、缺少监督”。

“打造阳光政府”

还权于民是李仲彬长期思考的问题。早在2000年担任县长之初,李仲彬就提出“打造阳光政府”。按他的话,“阳光政府”是一个透明的、勤政的、廉政的政府,政府的一切行为都置于“阳光”之下。

开放党委、政府常委会是第一步。一般来说,地方党委、政府的会议和文件,对公众是保密的。尤其是作为研究和决策重大问题的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普通百姓来讲,更是遥远陌生。

从2001年开始,区政府常务会每次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各3名以及企业、大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列席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既有发言权,还有表决权。2002年以来,新都区把党委常委会开成了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李仲彬认为,共产党的干部开会研究的就是老百姓的事情,就是老百姓的工作,没有什么可保密的。

接下来,新都区干部的选拔任用权也全部交给了全委会票决。2003年3月,新都区全体区委委员采用无记名票决方式决定了区人事局、建设局等7个区政府工作部门、6个区委工作部门、7个区政府直属局级部门等20个部门“一把手”的任命。“民主的内涵就是开放,就是阳光,就是让有权力的地方就有阳光照进来”。李仲彬说。

2003年12月7日,新都区开始差额直选,策划和组织者即是李仲彬。木兰镇639名党员差额直选了他们的镇党委书记,刘刚毅以480票当选,成为中国第一直选镇党委书记。此次差额直选的299个行政村中,有52名村支书落选或未报名,有3个村因候选人得票数均未超过半数没有产生新一任村党支部书记。

李仲彬用“革命”来形容新都正在进行的差额直选:“谁当领导,不是组织部说了算;也不是书记说了算!直选对组织部来讲,是一场革命,对我来讲,更是一场革命,因为我们都在革自己的命。我们的干部制度已经到了非革命不可的时候了!”选举组织开始时,区委常务副书记廖仁松和组织部长麻渝生找到李仲彬说,他们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如果直选失败,或者直选得不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就准备解甲归田。李仲彬当即表态,“要解甲归田也是我首先解甲归田,政治责任是要由‘一把手’来承担的!”

遭遇“非难”

2003年5月,新都在教育系统“海推”了两位副局长,2003年12月24日,新都对12所中小学校长进行了公推直选。李仲彬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基层民主政治的实验首先放在了整体素质较高的教育系统,没想到那些没有当成副校长、校长、副局长的人把告状信一直写到了成都市委甚至四川省委。

李仲彬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如果我真的有违法乱纪的问题,欢迎大家向市里、省里甚至中央举报。但公推直选校长的实施办法是4600多中小学教职员工投票表决通过的,选举结果也没有搞暗箱操作。”李仲彬在中小学行政干部会上作出“回应”。让李仲彬悲哀的是,“我们刚刚进行了一点点民主推荐干部的尝试,刚刚实行了一点点政治文明的东西,我们的个别老师、校长就感到如此恐慌!”

新都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基层民主实践,李仲彬没有任何前车之鉴,事前也没有来自上级部门的明确表态和支持。把民主留给后人

新都每半年还要进行4个层面的“民评官”:即对区级党政领导、区级部门领导、镇、村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组织部门将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2003年8月20日,新都区级各部门、各镇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负责人和部分代表共计144人对17名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向全区公开,刊登在次日的《新都报》上。

李仲彬决定公布测评结果时,已经准备第一个上台做检讨。因为,在“作风民主”这一项,李仲彬得了12票“差”,位列倒数第一名。李仲彬在会上向全体干部做检讨,“可是就是昨天晚上,我又骂人了。马家镇一个副镇长和一个中层干部在外面喝酒打架,从马家打到新都,影响极坏,我忍不住又骂了人!骂过之后,我又反思,不能给自己找借口,不能对别人是马克思主义,对自己却是自由主义!”

尽管李仲彬的“作风民主”得了倒数第一,新都的官员却不得不承认,在事关人权、财权、事权的大事上,李仲彬是新都最民主的书记。

一位抛却身家仕途、以政治生命为代价推行民主和法治的区委书记,一位深受民主和法治思想浸润的中共基层执政者,却被看作在实行“铁腕”和“强权”。李仲彬希望自己走了以后,新都民主的措施还能继续。

《?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30期 于津涛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