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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乞讨引发交通肇事 南京一乞丐被判三年刑

2004-08-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5岁的孙进虎是南京市浦口区人。1983年,孙进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出狱后,孙进虎前往四川寻找前妻时被打残左腿。去年7月起,他便拄着拐杖上路拦车乞讨。当地公安部门多次对他教育,他拒不悔改。去年8月1日,孙进虎在浦合公路拦车要钱,致车辆追尾,造成第三辆车驾驶员死亡、同车人受伤;同年9月28日

孙进虎以同样方法拦车要钱,驾驶员避让孙进虎,造成车辆失控,将路边的一人撞死,驾驶员等两人受伤。6月29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进虎有期徒刑三年。

(《人民法院报》7.30 赵兴武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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