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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停运事件”后说听证

2004-08-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7月30日至8月1日,宁夏银川市6800多辆出租车停运。此前的7月27日,该市出台有关《规定》,将出租车报废年限由国家规定的8年改为5年。7月29日当地出租车司机代表曾到市政府上访,无果,就此引发停运事件。据报道,银川市政府已刊发通知,宣布终止新规定,同时要求出租车司机尽快恢复营运。6800辆出租车停运,不仅

使市民面临出行困难、交通瘫痪、“一些不法分子借机滋事”,而且导致两部政府规章夭折。这让我们看到,由于“出租车报废年限”直接关系出租车司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制定相关法规方面,有关部门不可自作主张,必须事先征求利益双方的意见。

这个征求意见的过程,我们叫做听证。听证的作用就在于给各种意见一个表达与讨论的机会,它是政府决策民主化、透明化的保证之一。另一方面,银川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听证制度在一些地方形同虚设,有的索性不去听证,有的听证会不过是走过场而已。

在公共管理及决策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听证的形式,更需要听证的效力。这次停运事件凸显出了听证是不可或缺的,只有真正发挥听证的效力,我们才有望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工人日报》8.5杨耕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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