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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之为《鲁迅批判》遭罪

2004-08-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李长之的《鲁迅批判》是鲁迅研究史上第一部成系统、迄今为止在研究鲁迅的学术领域中引文率最高的专著,在学术界影响很大,但作者却为此书遭了一辈子罪。

李长之,山东利津县人,是著名的诗人、翻译家、学者。在文学批评和古典文学研究领域造诣很深。他在1935年主编《益世报》副刊时,其《鲁迅批判》在该副刊上连

载,后来由北新书局出版。鲁迅曾亲自看过李长之的稿件,并订正过其中的著作时日,还赠送了一张照片,刊印在封面上。

《鲁迅批判》出版之后,屡遭批判和查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被视为左派读物予以排斥;在日伪统治时期被列为禁书;新中国成立伊始,也受到严厉批判。1957年,李长之被划为右派,《鲁迅批判》成为“黑书”,被封存于图书馆,不许借阅。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工宣队队员指着李长之的鼻子说:“是你写的《鲁迅批判》么?鲁迅是可以批判的么?就冲着‘批判’,你就罪该万死!”

“批判”一词,一般解释是:“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做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而李长之所谓“批判”,却是“分析”、“评论”的意思。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某出版社曾找李长之接洽再版《鲁迅批判》事宜,条件是将书名“批判”改为“评论”之类。李长之坚持不改,他说:“批判其实就是分析评论的意思。我为《鲁迅批判》遭一辈子罪,不改,不出也罢!”1978年,李长之离开人世。2003年1月,《鲁迅批判》被重新整理出版。(《北京日报》8.2纪维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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