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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后,你的房子属于谁

2004-08-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个城市的房产,常因地段差异而价格悬殊―――几十万与几百万元之间的落差,在房屋本身体现得相当有限,但在地段上表现得却很明显。购房者“千金”买地段的钱掷下去,得到的只是70年的享受权利,计算起来实在昂贵得很。

按照专家的估算,目前我国房产私有率已经高达70%。70年后,人们拥有的房屋,一旦失

去土地的支撑,其财产权如何得以保障?到那时,如果土地被挪作他用,他们是否会像今天的“动迁户”再次搬迁?这些问题,虽然接受采访的专家都乐观地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但由于其牵涉面广,处理起来情况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范围的矛盾冲突,可以说这是未来房地产市场上的一颗“地雷”。

而且,商品房出现至今已经十多年过去了,最早的商品房拥有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只剩下50年了,甚至不到50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抱有这种担心的人将越来越多,这颗“地雷”的威力也会变得越来越大。

在法治社会,人们之所以能够安居乐业,是因为他们对未来充满稳定乐观的预期。他们可以明确知道,自己创造的财富,不会因为政策的不确定或者变动而忽然蒸发,这样他们才能安心地创造更多的财富。为人们提供能够产生这种稳定乐观预期的政策环境,无疑就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想法,对于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贻害无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早一日“拆除”这颗“地雷”,便早一日产生正面的积极的影响。

(《经济日报》8.13 胡萍姜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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