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承德文物大盗被判死刑

2004-08-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13日,河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盗窃倒卖文物案作出一审判决 李海涛犯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认定 被告人李海涛在1992年至2002年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保部副主任、主任期间,多次盗取外八庙文物库内的馆藏文物,共窃得文物部件259余件。李获得赃款320万人民币和7.2万美元。 (《燕赵都

市报》8.14 )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