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他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吗

2004-09-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哥嫂两人经协商,于去年5月花9500元购得笔记本电脑一台供我哥跑业务使用。今年3月,我哥因病住院急需用钱,嫂子在未与他商量的情况下,将笔记本电脑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同事王某。我哥病愈出院后,以出卖笔记本未经他同意为由,主张此买卖合同无效。请问他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吗?

专家解答:

你哥不能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你哥嫂婚后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购买的价值9500元的笔记本电脑,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你嫂子在你哥面临疾病威胁时,有权利将笔记本电脑变卖为你哥治病,作为买方的王某也完全有理由相信,你哥嫂为了治病将笔记本电脑出卖是基于双方的一致同意。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你哥不能以出卖笔记本电脑未经他同意为由而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法制日报》8.31)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