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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宜粗不宜细”

2004-09-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有一种倾向:以邓小平同志讲过“宜粗不宜细”和“团结一切向前看”为由,对涉及某些重大历史事件的学术研究层层设防。邓小平“宜粗不宜细”的主张,在1981年6月中共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得到了体现。然而,这个主张并不等于设立了历史禁区。

邓小平对《决议

》起草工作的谈话,前后有十七八次,显然是很过细的。他虽然提倡“团结一致向前看”,但对“文化大革命”前毛泽东所犯的错误,也不是不“向后看”。他认为“向后看是为的向前看”,并指出:“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以后,错误就越来越多了”。他提到的主要错误,包括大跃进、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的处理,等等。而且这些错误,显然都是不利于“团结一致”的。

根据邓小平上述表态,不仅毛泽东的错误可以讲,其他领导包括他本人的错误也都可以讲。非但“文革“不是禁区,“反右”、“大跃进”等历史问题也都没有禁区。

一提过去的种种错误,马上会有人抡起“反对抹黑”的棍子挥舞,但这不是邓小平的本意。他的原话是:“对于错误,包括毛泽东同志的错误,一定要毫不含糊地进行批评,但是一定要实事求是,分析各种不同情况,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个人品质上。毛泽东同志不是孤立的个人,他直到去世,一直是我们党的领袖。对于毛泽东同志的错误,不能写过头。写过头,给毛泽东同志抹黑,也就是给我们党、我们国家抹黑。这是违背历史事实的。”

对错误“毫不含糊”、“实事求是,分析各种不同情况”,决不等于“抹黑”,更不是不许讲真话。邓小平对毛泽东的解析原则,显然不是“宜粗不宜细”。

“宜粗不宜细”地对某些历史问题作出高度概括的结论,是在“文革”刚刚结束、历史问题积重难清的特定背景下的特殊过滤方法。而这些历史问题的产生,恰恰是长期禁锢思想、拒绝梳理历史情结的恶果。(《社会科学报》8.26章立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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