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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月饼也要缴个税

2004-09-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秋将至,不少单位把发月饼当作福利发给员工,广州市地税局日前表示,单位发放任何实物均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在近期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发现许多单位、企业在逢年过节中发给员工的实物或其他代用券大多数都没有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已构成偷逃

税款的行为。(《北京晨报》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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