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审计署通报:税收流失严重

2004-09-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审计署近日发布审计公告,在内蒙古、江西、四川等地区,税务机关为完成税收计划征收“过头税”10.02亿元。一些税务部门在完成年度税收计划时,人为控制税收入库进度,将税源留在企业。云南省安宁市国税局在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余额超过8亿元的情况下,将其2002年应纳税款1.53亿元,延迟到2003年征收入

库。2002年黑龙江省国税局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哈药集团等12户有能力缴纳当期税款的企业,逐月或逐季批准缓征,到年底仍有37.72亿元未征收入库。

此次被调查的788户企业中有100户存在核算、申报不实以及骗取税收优惠等问题。2002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采取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手法,少计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1471.52万元。部分由地方政府出资兴办的企业,少申报和缴纳税款情况更严重。由于税务部门征管不力,税收流失27.6亿元。有83个税务部门擅自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或变通政策违规批准减免税,共少征税款20.52亿元。

这次审计还发现,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自行制定税收返还政策,不仅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而且加剧了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导致一些企业为追逐税收优惠,在地区间无序流动。 (《中国青年报》9.17刘世昕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