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体育明星纳税地税局犯难

2004-09-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奥运会结束后,国家地方政府和一些社会团体纷纷重奖成绩优异的运动员,一些企业和公司也欲与运动员签约进行产品代言,运动员的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越来越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运动员的各项奖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奖金形式的奖励,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房屋、汽车等实物形式的奖励,以实

物原值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崇文区是国家体育总局所在地,运动员众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比较突出。据崇文地税局介绍,一般情况下,由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21个体育中心代表运动员缴税。但运动员的一些私人性质的活动所得到的财物,地税局却无法掌控。(《法制晚报》9.18杨慧博哈建伟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