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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作亲子鉴定被判当“父亲”

2004-09-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重庆南岸区的林某和廖某已结婚20多年,原本恩爱和睦。去年6月,林某偶然得知,女儿娜娜是妻子和伍古发生了性关系而生下的。林某悄悄带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娜娜与林某的亲子率为零!

离婚后的林某依然愤怒不已。前不久,他将前妻和伍古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伍古与娜娜的亲生父女关系

成立,并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其精神损失8万元,伍古单独赔偿其抚养费等7万余元。

法官建议伍古提供自己的基因样本作亲子鉴定,但被拒绝。9月8日,审判委员们经讨论做出一审判决:确认伍古与娜娜存在生身父女关系,伍古与廖某共同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万元,伍古单独赔偿林某16年来垫付的子女抚养费6万余元。

该案审判长杨忠法官称,林某是按正常的法律途径寻求司法救济,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林某有证据证明女儿不是他的,如果要求他举出廖某与伍某不正当行为的证据,要求过高。在这种情况下,伍古就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伍古拒绝,就应视为妨碍举证,他就应该承担妨碍举证的责任。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法院判决确认伍古与娜娜的父女关系。

(《工人日报》9.18 李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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