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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税规则“十一”将出台

2004-09-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不少在华跨国公司企业出现“长亏不倒,越亏越投资”的怪现象。据统计,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据悉,在华的外商投资企业一般通过转让定价、资本弱化等方式进行避税或偷逃税。因此,国税总局制订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 AdvancePricingArrangement,简称APA

将在10月1日前后出台。这是我国在反避税方面采取的又一大行动。

APA是由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有关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事先签订的协议,用以解决实际和潜在的转让定价争议,以合作的方式来取代通常采用的对抗性措施如转让定价审计及防御等。它适用于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间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业内人士认为,APA的制定意味着作为跨国企业常用避税手段的转让定价,

已越来越引起我国的重视,我国开始注重通过关注转让定价进行反避税。

(《民营经济报》9.24 叶红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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