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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扩大安理会应遵循的原则

2004-09-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国前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安理会候补代表吴妙发,近日就安理会扩大应遵循的原则谈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安理会现有常任理事国的组成同全球地区国家分布相对照,两者间显然处于不平衡:亚洲1个,欧洲占了3个,美洲1个,因此,扩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达到地区国家间分布的相对平衡,就成为联合国改革中的

“重中之重”。

其次,目前联合国成员国已达191个,其中发展中国家约占总数的5/6,而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中,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一家,其他发展中国家一个也没有,这种情况应该改变。

第三,为加强联合国所有成员国之间团结,在增加安理会新常任理事国席位问题上,发扬高度民主,进行反复磋商是惟一正确、有效的办法。建议先在各地区集中召开闭门会议,反复磋商,最后用秘密投票的方式达成一致,尔后再按照《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进行最终审定。

第四,现在的常任理事国享有否决权,是在联合国初创时期特定的历史大背景下设立的,是它们在反对德、意、日法西斯作出巨大牺牲后而拥有的,是获得联合国初创时期50国协商一致同意后确立的,符合联合国根本利益,因此不应对此做出任何变动。安理会新常任理事国没有面临二战后联合国初创时那种特定的历史大背景,因此不享有否决权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既符合实际情况,又有助于安理会以高效性顺利运转。

《新京报》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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