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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中午12时结账”遭质疑

2004-10-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有媒体报道,“十一”黄金周不少游客投诉,一些宾馆要求不论什么时候入住,结账时间都是到中午12时。对此,北京多家宾馆饭店称,这是行业惯例。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这种收费方式是不合理的。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行规、惯例、店规、内部规定、格式合同等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民法通则》也规定

一天按24小时来计算,旅客房费以天为单位。消费者花了钱,却没有享受到规定时间内的服务,这侵犯了公平交易权。邱宝昌建议,可使用分段收费,以实际的半天或一天为基数,超时再按小时来收取。

近日,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要求宾馆按照实际的消费时间结账有一定道理,但如果按照消费者消费的时间结账的话,将给宾馆收费造成混乱,也不利于管理。

(《新京报》10.9 廖爱玲 郭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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