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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有权闭门谢客吗

2004-10-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十一”期间,很多想趁国庆长假领略北大浓郁人文气息的游客都吃了北京大学的闭门羹――北大行使了它的“产权”:非北大人不能进入。

“高校游”,特别是名牌大学校园游,近几年成为旅游资源开发的又一新热点。据报道,“十一”黄金周期间,仅浙江大学接待游客就超过1万人。

目前,“高校游”的主

力军是学生和家长。广州学生家长邓先生告诉记者,“对中小学生来说,‘高校游’可给他们未来的大学梦增添一些感性认识”。

也因此,北大出台的禁令引起的批评声可谓一浪高过一浪。有人认为,北大不是北大人的北大,它是用纳税人的钱建立的,在本质上与同样用纳税人的钱修建的公园、广场并无不同。所以严格说起来,除非参观者确实影响了教学或安全,否则北大是没权禁止任何一个公民入内的。

据了解,武汉大学在樱花节期间向游人收取10元的门票费用。对此,广州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副教授认为,高校能否对游客收费,应该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

也有专家呼吁,如今的“高校游”已经突破了教育系统旅行社垄断的局面,急需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介入。(《羊城晚报》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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