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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可挑错,好!

2004-10-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载,北京市民可对“红头文件”挑错。阅后备感欣喜并很受鼓舞。文章明确说明,北京市正在制定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其中强调市民可对“红头文件”挑错,若“红头文件”有了错,市民有权利监督和提出批评意见。政府应听取意见,作出修改。

长期以来,“红头文件”具有不容置疑性。允

许市民对“红头文件”挑错,实在堪称魄力非凡的重大改革举措,不仅大大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也确实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允许市民对“红头文件”挑错,表明市政府真正取信于民。对决策失误的可能性敢于面对,不予回避,是对决策科学认识的深化,更加实事求是。允许市民对“红头文件”挑错,是强化群众监

督力度。不仅立足于追究决策失误者的责任,更最终的目的在于减少和防止政府决策的失误。(《北京日报》10.18梅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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