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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改革干部“提名权”

2004-10-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浙江省瑞安市,正不事张扬地实行一项干部“提名权”改革:30名市委全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参与干部人选差额提名,让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们提前介入干部选拔,以此规范和有效监督市委书记的用人权。

大量案例表明,县(市)委书记在用人上的“暗箱操作”都是从提名环节开始的。1999年,瑞安查处了一个“地下组

织部长”:一个外号叫“阿太”的农民,用窥控官员隐私作要挟,进而成为官场掮客。“阿太”引发的这场“政治地震”导致原市委书记等大小官员几十人下台。

瑞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贤奎说,初步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是县(市)委书记有效行使用人权的开端。在目前体制下,一个干部一旦被市委书记提名,往往就基本意味着被任用。在当前的干部任用各环节中,只有初步提名没有正规的集体行为,权力运作空间很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正是这种隐蔽性,导致监督者对被监督者提名违规行为缺乏了解,无法制约,提名监督也就无从谈起。同时,也正是这种隐蔽性,导致初步提名成为县(市)委书记的拍板决定等权力作用和个人魅力等非权力作用影响最大的环节,容易导致提名失公失范。

该市规定,市委书记要把民主提名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与由民主提名产生的领导干部一起接受各界代表评议。有关党建专家认为,瑞安“民主提名”制度的实践,是针对当前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薄弱环节进行的一项创新,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新华每日电讯》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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