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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新招引发争论

2004-11-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我国即将推出的“老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新险种中,老人是“预支富足生活”还是“给儿女留下遗产”成了人们争论的热点问题。

家住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的梁伯现年60岁,是一家街办企业的退休职工,每月领取800元的退休金过活。他在房改时买下的90平方米的住房,目前市场价已达40万元。梁伯的儿子、儿媳在某

食品厂工作,两人月薪共计4000元左右,除去1500元日常开销、1000元供楼款、孩子的学习费用及各种杂项支出,基本上过着“月光族”的生活。考虑到将来孩子读大学、买车等家庭大计问题,梁伯的儿子用来赡养父亲的钱十分寒碜,幸好老人并不斤斤计较。然而,随着梁伯健康每况愈下,医疗支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家人的生活有点紧了。

像梁伯这样拥有私人房产,却过着拮据生活的老人不在少数。由于工资低、积蓄少,加上退休金低、养老保险缺失、子女经济状况一般等因素,老人生活在不稳定状态中,疾病等轻易就能将他们击垮,缺乏有力的经济保障。梁伯说,希望能申请住房反向贷款,老房虽是他的“命根子”,但如果能将不动产“变现”为给付月金,就可以缓解目前之困。

提前兑现房子的价值可以更好地改善生活、追求更高的享受、甚至投资更多的领域,无疑让许多老人动心。但是,新的险种也可能是新的养老方式的出台,其经济利益和社会影响不仅关乎老人,同时也深刻地影响到他们的儿女。一方面让儿女们享受到减轻赡养负担的机会;另一方面,本来可以保住的遗产保不住了。

对于这一举措,广州市民争议很大。反对者认为,目前推行这一举措有两大障碍:一是老人舍不得“立足之地”;二是遗产“缩水”,儿女反对。

不惑之年的黄先生认为,老人既然拥有居所,生活上能与子女对付着过就足够了。抵押房产风险太大,如果老人在平均寿命之前逝世,就享受不到房产的全部价值,等于贱卖了房屋;而且老屋也是自己成长的地方,有感情、有纪念价值,应该将其作为遗产传承下去,这一举措对子女生活的改变意义更甚于对他们本身养老需求的价值。

赞成者认为,此举可减轻子女赡养负担。33岁的刘女士说,随着“4+2+1”家庭时代的来临,家里的老人愈来愈多,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开始转向求助社会养老。让老人自行决定私有房产的抵押与否,既是尊重父母的行为,又让子女从经济上得到一定程度的解脱,很不错。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设计思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将投保人的房屋产权抵押,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并按人的平均寿命计算,将其房屋价值化整为零,分摊到预期寿命年限中去,按年或月将现金支付给投保人。中国保监会强调,其最大特点是把产权住房变成储蓄,把不动资产变现为流动现金。使老人在晚年生活和医疗上就多了一种社会保障。(《今晚报》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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