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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贪漏

2004-11-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个名叫卞中的小会计,8年内贪污、挪用2.28亿元科研经费。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卞中死刑,缓期执行;一个叫丁彤的小出纳,挪用公款938万元,开公司、养情人、买彩票、炒股票……花天酒地般生活了三年。类似重大案件的发生警示人们:财会人员出现问题,对一个单位乃

至一个国家都会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

科学基金流失之谜小会计与情人

卞中生于1962年12月,汉族,大学专科,1992年6月调入位于北京的某基金委员会 部级单位 做会计工作。

卞中刚到财务局时,其他同事都在为基金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基金只有一本流水账,当初卞中的主要工作就是把那些陈年老账给记在账页上。卞中觉得,自己之所以能到今天,与那段工作有关,“起码了解到了基金会所有钱的来去”。

卞中一直没有结婚。与同事柴某的感情,影响了卞中的一生。

1994年,在会计师资格考试前夕的复习过程中,卞中和柴某之间的感情发生微妙的变化。柴某娇小的身躯令他眼馋,而柴某也倾心于他的聪慧。

柴某婚后多年一直不怎么幸福。卞中抓住“机会”,从工作学习上的关心,发展到对她生活上的关怀和感情上的慰藉。1997年底,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

为了博得柴某的欢心,卞中编造了一个谎言。他说自己的一个朋友在基金委有一个账户,这位朋友非法集资弄到一大笔钱,后来他死了,这笔钱就由自己支配了。他让柴某找一个账号将这笔钱存了起来。而实际上,这笔钱是基金委员会财务局拨出的一笔项目经费,后因银行账号错误被退回科学基金委员会账户。

后来,柴某的哥哥需要钱。卞中为了证明自己有能耐,就将本应拨给某科研单位的137.2万元的项目款,以退汇重拨的名义,伪造了给该科研单位拨款的银行电汇凭证作账,将这笔款转入柴某的哥哥提供的上海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尽管柴某知道这些钱是从基金委的账户里出来的,但一直不知道这是基金委的公款。

后来,柴某为了帮助哥哥、妹妹做生意,开始鼓动卞中帮助弄钱。2000年,柴某介绍卞中认识了她的哥哥和妹妹。

2000年7月18日,某科研单位退回科学基金委一笔20万元的项目款。2000年8月29日,大连某大学退回科学基金委一笔20万元的项目款。2002年2月24日,卞中编造给两家科研单位退汇重拨项目款的名义,并伪造了给这两家单位拨款的银行进账单作账,私自将公款40万元转到其与柴某的哥哥成立的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账户内。

2002年3月13日,科学基金委员会拨付某科研单位的项目款626.6万元。卞中在拨付该笔项目经费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给该科研单位拨款626.6万元的银行进账单作账,背地里将这笔项目款转到了柴某哥哥开的贸易有限公司账户,供柴某的哥哥用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后因受拨单位催要该笔拨款,卞中只好在同年4月8日,将该笔款从柴某哥哥的账户转到了该科研单位。

2002年4月15日,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拨出项目经费1135万元。2002年4月15日,卞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余下的该笔项目款576.2万元,私自挪用到柴某哥哥开的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内。为此,卞中共伪造了给18家相关受资助单位拨款的进账单作账。其中255万余元,被柴某的哥哥等用于购买豪宅和宝来牌轿车、丰田牌面包车。

其实,柴某刚开始提出借钱一事,卞中不同意,但为了维持和柴某的关系就借了。有一次,因为怕出事,卞中将钱借给她哥后又拿回来了,柴某知道后非常生气,就责骂卞中。后来,他顺从了柴某,竟一发而不可收。

小会计与上司

1995年6月,卞中与邻居陶某在聊天时说起,其所在的基金委有部分闲置资金可以向外拆借,搞体外循环为单位挣钱。这位邻居表示其所在公司的经营正好需用资金。

但由于邻居所在的公司不是科研机构,资金不能直接借用。他们商定,先找一家银行或金融机构将款存入,再贷给该公司使用。为此,陶某向在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工作的姐姐打了招呼,并将此事向公司法人代表翁某做了汇报。卞中这边,则找到负责存款业务的吴锋,商定将1000万元人民币借给那家公司,期限为6个月、月利率千分之十三点五,贷款风险由基金委承担。

双方商定,这笔款通过中农信公司委托贷款给翁某的公司使用,付给基金委的利息以现金形式支付,并由翁某的公司出钱让吴锋、卞中去美国旅游一趟。

同年8月,吴锋、卞中二人未经单位领导同意,采取不记账和偷盖公章的手段(由吴锋偷盖公章、开支票,卞中办理具体手续),擅自将本单位公款1000万元挪出,以委托存款的方式存入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基金事业部,并在该部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1000万元贷给翁某的广州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直到1998年4月,翁某才将1000万元归还。其间,翁某先后分8次支付基金委利息共计人民币现金294.5万元。吴锋和卞中将收取的294.5万元先存放在吴锋办公室,后由吴锋交卞中存于其家中隐匿。其中,除2002年底2003年初吴锋分得1万元外,余下的钱已被卞中用于购买房屋等挥霍。

吴锋自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担任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基金项目经费的划拨工作;负责保管财务局局长的人名章。

2003年1月7日,卞中在拨出一笔项目款2090万元时,私自将其中的1713.6万元挪到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招行北京分行东三环支行账户内,准备用于注册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同年2月12日,基金委从该贸易有限公司追回2090万元。

这笔款尚未来得及修改银行对账单就被发现,2003年2月12日上午,基金委员会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报案,举报卞中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090万元。

据卞中交代,他一直迷恋对婚姻失望的柴某,后来有了那种“特殊关系”。再后来,一发而不可收。受婚外激情刺激,卞中将罪恶的手伸向公款。为了保持这段“畸情”,他一次次将手伸向公款,直至案发。

一个出纳的非常生活小出纳迷失在大京城

一个在同学、朋友眼里赚了大钱,拥有花园洋房、豪华汽车和美女簇拥的成功男人,明里做着公务员,暗里当着老板。

2003年12月28日,随着一起特大挪用公款案的宣判,这个“两栖”成功人士北京上流社会生活的内幕被撩开。

在北京市检察系统,“丁彤”其人一度大名鼎鼎。原因很简单,2003年度,其挪用公款一案典型而重大。

1971年,丁彤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大学毕业后,娶同学为妻,案发时儿子已4岁。

1994年,他从天津商学院毕业后,进入北京市环卫局工作。不久,借调到北京市德国赠款垃圾处理项目办公室(以下称“德办”)担任出纳员。

他工作在北京,家却在出生地太原。他一个人“飘”在北京,生活条件一度很差,一个地下室旅馆的小房间就是他的栖息地。

丁彤归案后,他的父亲对检察官说:“当时,丁彤长期住在地下小旅馆里,经常腰疼。他妻子每次带孩子从太原来看他,都不欢而散。丁彤也经常哭,说自己无能。”

因为他的妻儿不在北京,单位分房一直没有他的份。

在配合检察院的调查时,丁彤的同事说:“在1999年之前,丁彤的表现还好,后来,由于环卫局历次分房都没有他的,他产生了情绪,工作迟到早退,甚至旷工,工作拖拖拉拉。2000年以后,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

“单位分了几次房子,都没有分给我,我心理很不平衡。我工作中发现一个账户平时资金动用很少,就从这个账户中先后挪出400多万元个人开公司。”丁彤交待说。他想用公款挣点钱,使自己走出地下室,成为一个真正的北京人。

丁彤把手伸向自己掌管的账户始于1998年10月。

在此前后,在一家舞厅跳舞时,他结识了一个比他大3岁的女人陈丽(化名)。在陈丽面前,他再也不想做那个蜗居地下室的“北漂”,而是以成功人士的面目出现。

陈丽说:“我们经常去迪厅跳舞、洗桑拿、吃饭、逛商场,还和他一起陪朋友逛公园。1999年期间,那是我俩关系最密切的时候,丁彤在虎坊桥一带租了一居室的房子,我们在一起同居了。房租和一切日常开销都是由丁彤支付。”

他借用陈丽的身份证成立了“华源通商贸有限公司”。他告诉陈丽,自己有三份工作,一份在环卫局,一份在环卫局下面的外企,第三份在自己开的公司。2000年,当陈丽要买房时,他慷慨地给了15万元,后来,两人分手时,丁彤又拿出四五万元。分手后,陈丽要到南方做生意,丁彤一次就借给她30万元。

与此同时,同事们看到他成了有车一族,先是开一辆捷达,后来是本田。有一种传说很广泛:他在外面傍了一个大姐,挺有钱的。大家都以为,他是从那个“大姐”那里弄到的钱。

2000年的三四月份,丁彤结识了清华大学的几个学生。他们说有个网络项目,前景很好,预期赢利上亿,他被他们的劝说打动了。所以,在2000年4月,他就动用公款50万元注册了“雷源通科技信息公司”。他租了办公室,买了十几台电脑,交给那几个学生经办。

在注册第二家公司不久,丁彤请他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朋友帮他物色一套房子。朋友帮他选中万科城市花园后,他非常满意:交了十几万首付,以55万元的价格按揭买下了这套150平方米的复式住宅。

此时,丁彤和陈丽分手。很快,25岁的张春(化名)走进了丁彤的生活。

2001年6月底,在人民大学一个英语班学习的张春通过网上聊天与丁彤结识。一个星期后,两人在沸腾鱼乡餐馆见了面。见面后,他们谈得很投机,谈得也比较开心。因此,关系逐渐密切起来。几次见面后,丁彤带张春去了他家――万科城市花园那处复式居室,在一起同居了。

在张春眼里,丁彤是个成功者。他享受生活,挥金如土。他用同学的身份证,在太原开了3个股票账户。一个中学同学向他借钱,他出手就是20万元。宴请亲朋,总是他买单。他甚至频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用公款打造的“事业”

在1998年10月至2002年3月期间,丁彤利用其担任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一个德国赠款垃圾处理项目办公室出纳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款人民币938.1万元,购买商品房、汽车及从事经营活动。

1999年3月,他挪用6万元公款注册了华源通商贸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是他自己,陈丽是名义上的股东之一。

“华源”公司没有办公地点。公司成立后,所谓的业务,根据丁彤的交待,是“陆续将我负责管理的市环卫局基建账户上的单位资金逐渐转入到我个人公司的账户”。到案发时,他回忆说数额“大概有440万到450万元左右……”

2000年成立的雷源通科技信息公司情况如何呢?

当时任公司经理的蒋某一语道破天机:“是个网站项目,丁彤出资,我们做技术。公司成立后,丁买了电脑、租房、发工资……没有预想的好,亏掉30多万,这些钱都是丁彤的。没做成,丁很失望,不投资了。”

先后成立的两个公司都亏了,拿公款做股票,开的两个账户呢?“一个账户,几十万,亏了。第二个账户在太原,695万,也亏了。”丁彤说。

随着个人生活越来越豪华,公款的窟窿被他越挖越大!后来,他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尽快把单位的钱还上。

丁彤交代,他试图把钱还上的手段是“疯狂炒股和买彩票”。在短短一年时间里,他购买了价值100多万元的彩票。他说:“我每多买一次彩票,就多了一份把钱还上的希望。”结果,前后加起来只中了1万多元奖。一次,他中了一个5000元,气得扔掉彩票,直抽自己的嘴巴。

2002年初,单位决定调动丁彤的工作。他害怕了。

2002年4月3日晚上,丁彤最后一次开着曾让他很有“面子”的本田车回到了太原。他决定和家里人吃一顿团圆饭,就回北京投案自首。第二天,父亲把他送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自首时,丁彤“咚”地一声跪在老人面前磕了一个头。

投案时,他提了一个“要求”:保住生命。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自首后,丁彤交待问题很彻底。

2003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丁彤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经济警察”缘何成硕鼠

在西方国家,财会人员被称为“经济警察”,他们承担的职责是维护经济安全。然而,诸如卞中等人,不仅没有维护经济安全,反而利用职务贪污、挪用公款。“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引发的职业腐败,是造成大量经济案件的直接原因。”犯罪学博士徐苏林说,“不认真执行财经法规,检查走过场,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是导致财会人员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

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树新业告诉记者,一些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常常会做一些非常规的事情。按照财会规定,财会人员不应该为其支付这样的现金或是报销费用。但很多财会人员鉴于领导的权威,不得不做违反财务纪律的事情。“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会计监督的盲点造成了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徐苏林说。他认为 “单位内部的审计部门有着对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以及资金的运用的监督职能。财会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把住监督这道关口。”(《法律与生活》2004年10月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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