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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领养儿童亟须定规矩

2004-11-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跨国领养本来是个善举,但近年来由于利益驱使,这种本来善意的举动现在逐渐成了滋生犯罪的土壤,越来越多的人在金钱的驱使下开始涉足这一行业,把它变成了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商业活动。有些人贩子从贫穷的父母那里买来孩子,再转手把孩子以高价卖给发达国家那些想认养孩子的父母,从中牟取暴利。与此同时,很多人认养

孩子后并不能真的善待孩子,有人把这些孩子当做赚钱的工具,甚至虐待这些孩子。不仅如此,由于已经与金钱挂上了钩,这个行业现在已经充满了欺骗,有的孩子不断地被倒买倒卖,完全被人贩子当商品一样买卖。为最大程度地保护儿童的权益,规范领养业的秩序,许多国家的政府相继出台了限制跨国领养的法律。

在贩婴现象非常严重的乌克兰,政府出台了相关法律,完善跨国领养业的秩序。罗马尼亚今年6月刚刚出台法律,规定孩子的祖父母无权出卖或准许外国夫妇认养自己的孙子孙女。在俄罗斯,上周,国家杜马举行了一系列听证会,准备出台新的《认养法》,规定只允许那些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国家的夫妇到俄罗斯认养儿童。 (《北京青年报》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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