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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举报金一盐贩“贼喊捉贼”

2004-12-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江苏省沛县农民张吉龙结识了因非法经营食盐被判刑8个月刑满释放的徐州丰县农民张世亮,两人于2003年合伙从山东贩运食盐销往丰县、沛县等地。

为打击非法贩卖私盐,一些地方的盐务部门出台了许多举报贩运私盐的奖励措施,使得奖励的高标准与贩卖私盐的低成本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利润差额,他们于是动起了歪点子

。两人算了一笔账,一车非法私盐加上雇佣外地车辆的费用才2000余元,而一车私盐的举报费就达9000多元。于是,二人决定雇佣外地车辆贩运私盐,然后悄悄举报。两人先后租用山东、安徽、江苏等地的私人货物运输车到山东省非法购买食盐累计达94吨,在返回途中,以上厕所、换乘其他车辆逃走的方式,将运盐的车辆丢在半路,然后以张吉龙的名义向沛县盐务局打举报电话。5个月领取举报金近4万元。张吉龙多次领举报奖金的事情引起沛县盐业局的注意,后发现两人系自己举报自己,骗取奖金。此案近日由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一审结案,张世亮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6万元,张吉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3.5万元。

(《人民法院报》11.27王一雨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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