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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大爷离不了婚

2004-12-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章大爷是成都市飞机工业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老伴去世后,1989年在江西老家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丧偶的敖大娘,两人重新组成了家庭。结婚一年后,章大爷将敖大娘带回成都,和大女儿生活在一起。

章大爷的大女儿与继母纷争不断,于是两位老人与女儿分了家,章大爷带着敖大娘住进了单位分给他的公房。但由于一

些生活琐事各不相让,1994年,结婚5年后章大爷和敖大娘开始分居。章大爷搬回了女儿家,敖大娘自己单过。敖大娘靠捡破烂儿和做一些小本买卖艰难度日。为了生活下去,她先后7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向章大爷讨要生活费。章大爷每月的退休金是800块钱,在年初法院的最后一次判决中,他每月要支付敖大娘200元生活费。

时间久了,章大爷心里也有些憋屈。2002年,章大爷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敖大娘坚决反对:“我就是不离婚,我没儿没女,没有退休工资,靠谁养?”法院始终调解不成,于是判令不准离婚。

对此,章大爷和家人十分不理解。法院也认为,章大爷10多年坚持离婚,实际上足以表明他们感情已经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可以判决离婚。但法院认为:“如果判他们离婚,老大爷单位要把老太太住的公房收回去。她没有工作,只有靠低保费210元钱过日子,那她的生活将无法维持。”法院一直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做协调工作,希望能安置好敖大娘,但至今仍没有解决办法。

对此,国家老龄委的工作人员说:“现在,老年妇女的经济供养越来越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当前,必须发展社会养老机构,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使更多的老人能纳入社会保障制度里来,才能解决她们的生活问题。”

《检察日报》11.25舒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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