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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22万元绑票赎金埋单

2004-12-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王军元是河南安阳市文峰区高庄乡辛庄村个体养鸡户,家中比较富裕。2003年11月26日,他的孩子王强被人绑架勒索22万元。当晚10时30分,文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勇接到王军元报案。

王军元说:“当时公安民警对我说:‘你们无论是借钱还是贷款,先筹集一部分钱去引诱绑匪,我们决不会让绑匪把钱拿走的

。’”随后,他开始积极借钱,亲戚朋友都借钱给他,因为大家相信这些钱是“不会让绑匪拿走的”。

2003年12月,经过一番周折后,绑匪在警方眼皮下拿到赎金、放回人质后竟然溜掉了。警方说,绑匪很狡猾,警方根本没有布置现场的时间。10多天后,4名匪徒落网。但22万元赎金已经被犯罪嫌疑人瓜分并挥霍一空。

22万元成了水中花,王家陷入经济危机。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王军元和妻子无语相对,如果不是因为两个哥哥和亲朋的帮忙,他们连两个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王军元到文峰区公安局,要求警方归还22万元赎金,但是警方认为自己并无过失。2004年11月23日,王军元写下行政诉状,多次到文峰区法院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但迄今为止,两级法院没有受理。

绑票赎金到底该由谁来还?家属、警方争持不下。

文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邹东波说,由受害人家属筹集赎金是国际和中国警方的一种不成文的惯例。我国各地的警方在侦破绑架案时,通常做法也是由受害人家属筹集赎金。

广州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认为,警察的第一要务是解救人质并保障其安全。在本案中,人质获救了。如果要警方赔偿赎金,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警方有放纵歹徒劫走赎金的过失或故意。本案中,警方并不存在这种情况。因此,要求警方赔偿赎金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

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说,目前在中国的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可以让受害人家属筹集赎金。因此公安机关让受害人家属筹集赎金是不合法的。

《广州日报》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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