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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慰安妇对日诉讼再遭驳回

2004-1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5年8月,在日本律师和市民友好团体的支持下,山西省盂县的李秀梅、刘面换、周喜香和陈林桃4名中国慰安妇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了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2001年5月,东京地方法院在判决中不承认4人受迫害事实,驳回了她们的诉讼请求。此后,4名受害者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2004年12月15日,日本东

京高等法院以“国家无答责”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她们的上诉。据慰安妇对日诉讼案中方代理律师康健女士介绍,在当天下午的庭审中,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开庭不到1分钟便驳回了中国慰安妇长达9年的诉讼请求,只承认了侵华日军对中国慰安妇进行性迫害的事实。

《京华时报》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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