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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和她们的孩子

2006-01-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章桦:我是未婚妈妈

像章桦这样“隆重”地宣称自己是未婚妈妈的,绝无仅有。

她上了李京红辗转五省七市拍摄的20集电视纪录片《姐妹》。《姐妹》已在多家电视台播映,她作为未

婚妈妈一事,因此广为人知。章桦作为一个未婚母亲的爱与痛,被李京红尽收眼底。而那架摄录了太多泪水和辛酸的摄像机,也无意间戳穿了章桦遭遇的感情骗局。

故事发生在1990年。出生在浙江衢州一户农家的章桦,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她和二姐把一家叫“姐妹”的理发店开在春城昆明。

一天,一个年轻客人走进了她的店铺,他的帅气令章桦眼前一亮。章桦一边为他修剪头发,一边和他聊天。在客人满意地离去时,留给章桦一串诱人的信息:他姓杨、高干子弟、大学生、刚毕业、来昆明旅游。

此后,因为钟情章桦的“手艺”,小杨成了理发店的常客。

没多久,他们就同居了。这一同居,就是一年。“当时,我也没有考虑很多。觉得既然两个人在一起了,就应该互相信任。”她说。

转眼,1991年春节到了。章桦兴高采烈地带着小杨回家过年。天上掉下个“准女婿”,她的父母热切期盼着,女儿能和小杨成就一桩美满姻缘。不料,小杨那边的反应却很冷淡。他说把章桦的照片拿给父母看了,父母表示反对。但他“痴情”地表白,只要自己喜欢章桦就可以了。

春节后回到昆明,小杨一直呆在章桦的店里,靠章桦的理发店支撑两个人的生活。

章桦劝他出去找工作,他理由很充足:自己是学生物学的,要搞专业。他经常会抓一些蝴蝶回来做标本。章桦信以为真,不再催他找工作。

不久,章桦怀孕了。小杨想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她坚决反对。“我们还没结婚,怎么能要孩子呢?”1993年,章桦再度怀孕。这一次,小杨坚决要她把孩子生下来。“如果你把孩子拿掉,我们俩就走到尽头了。”听着小杨这样的话,已经深深爱上这个男人的章桦妥协了。

1994年,一个没名没分的女孩出生了。同样没名没分地做了母亲的章桦,看着女儿娇小可爱的模样,为她取名“俊俊”。

1995年春节,像普天之下所有父母一样,章桦的父母想让所有漂泊在外的孩子,在这个传统的佳节,都回家团聚。在父母的邀请下,章桦锁上理发店,和小杨一起带着俊俊回到浙江衢州。

在昆明,章桦一次次提到婚姻,一次都没有得到小杨的热烈响应。回家住了一段时间,她老话重提,坚持要回小杨在山西太原的家。小杨却说:“我们现在穷困潦倒,回去肯定不会被家人接受。”

章桦终于勃然大怒。她激烈地吵闹,甚至以死相逼,要小杨一个承诺。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甚至惊动了居委会。在居委会负责人出面要求小杨和章桦结婚的情况下,小杨假意答应带章桦回家。

火车行至中途郑州,小杨就拉着章桦下车了。小杨说,在回家之前,想先看看在此地的外婆。但在外婆家一住就是两个月,章桦也没等到一点小杨要回家的意思。忍无可忍之下,她召集外婆家的亲戚开家庭会议,主题是:“结婚还是不结婚都应该给我一个说法,不能这样耗着我的时间!”

“会议”惊动了小杨的母亲。不久,老人来到郑州。

一看小杨母亲普通的装束,章桦心里咯噔一下,先前的怀疑得到证实。“他一直说自己是高干子弟,我基本上明白他一直在骗我。”章桦说。第二天,她跟着小杨一家启程前往太原。

到了太原,章桦并未被允许回到小杨多次向她描述过的“有三道岗哨”的家,而是像当初被滞留在外婆家一样,被“寄存”在小杨的一个表哥家。

这一次,单纯的章桦学会了和小杨斗智斗勇。她留意了一下他的身份证地址,并顺藤摸瓜来到了他家。这是一个隐藏在曲折巷子里的平房,一个普通得有点寒酸的贫民之家。小杨勃然大怒。也许是因为精心构筑的一切被戳穿,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最终,半年的奔波与等待一无所获。章桦只等到小杨一句“承诺”:“把孩子留下,给我半年时间,想通了我去找你。”

1997年春节过后,章桦北上,来到北京的大兴区,开了一家理发店。至此,这个弱小的女子陷入“爱情”旋涡已经长达7年之久。

小俊俊自从1996年被章桦带到太原,就跟着奶奶生活。在1997年和1998年间,章桦一有空就去太原看望俊俊。小杨和他的母亲都非常爱章桦生的女儿。对她的一次次突然来访,小杨母子都有点害怕,怕不知什么时候,她会突然把孩子带走。1999年的一天,小杨突然从海南给章桦打来一个电话,称他已经带着女儿到海南生活。因为不知道小杨其实是带着女儿去那里旅游,章桦在此后长达两年时间没有看到自己的女儿。

2000年,章桦把理发店转移到了深圳。

2001年,章桦的妹妹要结婚了。这勾起了她的父母那桩未了的心事:两位老人告诉章桦,让她联系一下小杨,把他们的“事情好好商量一下”。

让章桦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小杨已经偷偷地和别人结婚了。得知小杨已和别人结婚,对她“打击很大”。她把发廊关了,“关了店,我就一无所有了”,但她还是以这样的方式,决绝地为11年的感情画上了句号。

阿美:空守“香港老公”的幻想

湖南衡阳女孩阿美,演绎了一个另类未婚妈妈的故事。

多年前,漂亮如花的阿美来到广东一家工厂打工。不久,厂里的香港老板开始追求她。半年后,他们同居了。“香港人”的关心和呵护,令阿美感动,令别的打工姐妹垂涎。

阿美怀孕了!一次,两次……最后这次,她把一个“孕检”报告单递给医生后,医生说:“你身体这么弱,再做人流,以后可能不能生孩子了。”

捏着那纸报告单,阿美惊恐地回到家,对“老公”复述了医生的话后,怯生生地表达了自己的愿望 “我把孩子生下来吧。”“不行!”她没想到,一贯温和地对她说着“好”和“行”的“老公”,这一次生硬地说了“不行”。任凭阿美怎样哀求,也没有改变。

“老公”亲口讲了一个不该发生的故事―――

我在香港那边,已经有个家了。家里有太太,有儿子。我很爱你,但是……因为,我在内地这边的工厂,是我太太投的资。你要是把孩子生下来,我就一无所有了……“香港人”在阿美面前摆出两条路,一条是“拿掉孩子,维持现状”,另一条是“留下孩子的话,给你10万元,你带着孩子走人,我们两个‘一笔清’”。

面对无情无义的香港人,她非常生气,赌气要把孩子生下来。她带着“肚子”回了家。

在乡村,阿美的作为依旧是“伤风败俗”的。她的父母“抬不起头来”,急忙张罗着把女儿嫁出去掩人耳目。一个小伙子上门相亲,阿美没隐瞒什么。对方急于找个人娶进家门,阿美为孩子出生能上户口,双方各怀目的,一个星期后就办理了结婚证。新婚之夜,她才发现一个惊天秘密,对方没有夫妻生活能力。熬过这个夜晚,合法婚姻名存实亡。

孩子出生后,阿美一直抱着一份幻想,想让香港人认下孩子,但对方只给生活费,不认孩子。此后,她每年两次去深圳,说是到香港老公那里住一段,其实是去章桦的理发店打工。

阿美想和“香港人”打官司,争取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

“我可以帮你。”章桦安慰阿美。她通过朋友找了两个律师,为阿美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可是阿美告诉章桦,几天前,孩子的父亲和她联系了,答应她,会一直把孩子抚养到18岁,将来上大学,他也会供的。“我不打官司了,我不想让他们父子反目成仇。”她说。

章桦对未婚妈妈们说

自从我的未婚妈妈身份在媒体上公开之后,许多同病相怜的姐妹们给我打电话,向我倾诉内心的苦衷。

我们这些从农村出来的打工女孩,由于见识面太窄,思想又太单纯,再加上父母亲不在身边,接受的教育又有限,当爱情降临到我们身上的时候,就像抓住一颗救星一样,急切地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委曲求全地做出无知的选择。未婚先孕,以为有了孩子就能拴住男人。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

一个湖南女孩在电话中对我说,她已怀有三个月的身孕,而男友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她的内心矛盾极了,不知道如何处理腹中的胎儿。她告诉我,和男友相爱已有两年,保留孩子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她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还未出世的孩子身上,所以想把孩子生下来。

她的经历跟我惊人地相似。在电话中,我以自己的悲剧为例,建议她尽快去争取合法权益。首先,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让男友表态,成立一个家庭是双方的责任。不能把腹中的胎儿当作爱情的牺牲品,如果你们是真心相爱,必须先去有关部门登记,补办一套合法手续。还要征求双方父母亲的意见,生孩子是女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需要家人的帮助。最后我要求她和我保持联系。几天后,我再一次接到她的电话,她说已经“拿掉了孩子”。

其实,我们在经历未婚先孕的过程中,忽略了很多问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遇到困难时不积极主动地面对,无知地采取回避或拖延的态度。假如你现在还是未婚妈妈,那么就给孩子多一份关爱。让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做母亲应尽的义务。

《法律与生活》2005年12月上半月刊李秀平胡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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