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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自行车“解禁”

2006-01-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1月4日起,凡符合国家标准,并被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

在海淀区北太平庄,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同志表示,他上班全靠电动自行车,省时省力。

交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时走非机动车道,且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

。(《北京青年报》200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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