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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副市长眼中的基层行政弊端

2006-01-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路志强,曾长期在纪检部门工作,他认为现阶段基层依法行政中存在下列问题。

其一:行政权万能 这个现象在县级以下政府和部门比较突出,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上级拿下级的权力,正职拿副职的权力,政府拿部门的权力,行政机关拿企业的权力,比较普遍。比

如:本来是副职管的事情,就是正职一句话“这个事情以后要经过我同意哦”,这就成为一个制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以后就按这个来。

其二:将法规变相变形 明明法律有规定,但他就是不给你按这个来,甚至给你变相。比如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应该是罚50元到200元。罚50元可以,罚200元也可以,那么,必然的,出现了交管部门一些人收你100元钱不开票,这个太普遍了。

其三:决策不科学是最大的腐败 本来这个工程不该上,他非要上这个工程;本来这个工程花1000万元就可以了,他非要花个2000万元,不加强审计,最后结果是国有资产流失。所以,决策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个决策失误就可能造成1亿甚至10个亿的损失。

其四:办事无期限 你报个审批事项,我就是给你今天批不上,明天也批不上,等你把烟酒拿来后,才给你按程序办。会议研究了以后,这个批件能不能及时给你,里头还有名堂。你来了,还是不给你批件,说是顾不上,你还得送礼,送烟酒,送钱,然后你来取。

路志强建议:减少审批事项,明确行政时限,细化行政程序,强化监督,对依法行政定期考核,对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进行培训。对不依法行政、违反规定的一些典型事例,要严厉查处,杀一儆百,这样才会有效果。(《法制日报》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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