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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海难就像《泰坦尼克》

2006-02-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3日,埃及滚装渡轮“和平98”号载有1400人,原定从沙特阿拉伯西部海港杜巴前往埃及塞法杰港,但在午夜时分,渡轮在红海倾覆沉没。这场海难救起448名乘客,死亡人数估计将达1000人。

第一批幸存者140人4日踏上陆地,他们讲述了海难亲历过程。

渡轮离港90分钟后起火

这批登岸的幸存者大都裹着毯子,浑身发抖。一人大喊:“我们的命是世界上最贱的!”幸存者埃勒说:一切都从火灾开始,“就像电影《泰坦尼克》里一样。渡轮离开沙特杜巴港大约90分钟之后就开始起火,具体位置也许是储物舱或机械舱。但船那时并没有停下来。大火烧了至少3个小时,后来,船上某个地方发生了爆炸,局势失控。这真是玩忽职守。”

救援船10小时后才到

“萨拉姆98”号的航线一共只有120海里,失事地点距离沙特和埃及海岸都不远,可是救援船只竟然在10个小时之后才到达,恶劣天气当然是客观原因之一,但救援组织也难辞其咎。埃及和沙特海事部门也都没有收到求救信号。

救生艇和救生衣都不够

按照埃及海上航行规章,每艘渡轮上必须配备足够救生艇,每名乘客都有救生衣。但幸存者说,这两样东西都不够分配。穆奈穆说,救生艇和救生衣不够,“我一直抓着一只空桶”。

安检可能严重违章

这艘从意大利买来的渡轮从下水之日起就在意大利船级社注册,并接受这家公司检查。但这家公司目前正面临法国政府起诉,指控其没有对马耳他籍油轮“埃里卡”号作适当检查。这艘船1999年在法国断裂沉没。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萨拉姆号’是一艘进入其生命秋季的船,一是船龄,二是在‘爱沙尼亚号’沉船悲剧后,欧洲提高了船只安全标准,而它无法达标”,所以它从欧洲水域消失,到了现在商业运营航线上。这让穷国乘客面临生命危险。(《文汇报》2.5)

船长并未弃船逃走

据获救船员讲,沉船时船长弃船逃走的传言并非事实。他们说,客轮起火后,船长奥马尔一开始准备返航,因有船员报告火势已得到控制,便让继续航行。但不久,火情再次发生,船员们立即使用消防水管灭火,由于水量过多造成船体失去平衡。船长试图调整客轮的姿态以保持平衡,但当时海面上的风很大,客轮继续向左舷倾斜,并很快沉没。“船长没有逃跑,我是船上负责无线电通讯的人中最后一个离开驾驶室的,当时船长和我在一起”一船员说。(《新民晚报》2.6辛俭强 杨文静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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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险时船长的义务

各国海商法中,有关船长义务的规定基本一致:

(1)船长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证航行安全,维持船上秩序,防止对船舶、船上货物或人员的任何损害。

(2)船长接到呼救信号或者发现海上有人遭遇生命危险,应尽力救助。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3)船长在决定弃船时,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首先让旅客安全离船,然后允许船员离船,船长本人应当最后离船。

(4)完成并送交海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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