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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择校税”是头疼医脚

2006-02-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对择校费采取征税的方式,其初衷可能是为了遏制学校乱收费,让学校对择校费不再“热心”。但是,笔者还是隐隐感到有一丝担忧,加征“择校税”,是否会成为学校乱收费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学校乱收费合法化,让“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变得名正言顺?如此一来,治理

教育乱收费岂不是要功亏一篑?

另一方面,加征“择校税”固然是调节学校收益的一种手段,但是,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学校会采取其它措施来弥补因为征税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一种可能是加大“收费力度”,提高收费标准,以弥补择校税带来的“亏空”。另一种可能是学校可以采取其它更隐蔽的方式向学生伸手,以达到偷逃漏税之目的。如此一来,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并没有因为择校税的开征而减少,相反,却加大了教育“成本投入”,于开征“择校税”的初衷实在是背道而驰,“择校税”的开征就有头疼医脚的嫌疑。(《羊城晚报》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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