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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危险十四岁”

2006-02-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有一个以砍人手脚的方式劫获钱财的“砍手党”团伙,在1年时间内先后作案25起,手段相当凶残。日前,广东省公安机关破获了此案,他们惊奇地发现,团伙成员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15岁。

相关统计显示,广东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快速上升。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其中在14岁至16岁初次实施

犯罪行为的占81.6%,出现了“危险的14岁”的现象。专家分析,他们在实施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也常常缺乏正确的认识,且大部分人犯罪动机单纯幼稚,主观恶性不深。

据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为主,其中抢劫、盗窃、抢夺犯罪尤为突出。侵财型犯罪的未成年犯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因为家庭困难,迫于生存压力,走上犯罪道路。二是具有强烈的金钱欲望,贪图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

尽管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但他们的犯罪手段却日趋智能化。专家介绍,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如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等交通工具;利用公用网络窃取、更改、复制电信号码、窃取上网账号及密码等。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易于得逞。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结构、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近日,针对这一情况,广东省多个部门联合发起成立了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同寻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中国青年报》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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