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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合法登记的骗婚

2006-02-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天津市宁河县某村农民李某由于家境贫寒,在当地找了几个对象,都因对方嫌其家穷而告吹。眼看年龄越来越大,李某为其婚事发愁。后来,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湖南的龙某,双方见面后很快便确定了终身大事,随后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而后李某给付彩礼款2万元。可是结婚仅5天,龙某就借机离家出走,从此便杳无音信。

仅去年以来,宁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10多起女方利用真实身份登记结婚后逃走的离婚案件。这类离婚案件由于女方下落不明,法院只能以缺席的方式审理和送达离婚判决书。由于这些妇女都来自边远省份,结婚时均无任何个人财产,一旦离婚,男方就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

这些离婚案件与以往传统“放鹰”式骗婚不同的是,女方所持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等证件都是真实的,而且都是在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拿到彩礼后伺机逃走,男方为了自己今后能够再婚不得不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报》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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