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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子被杀父母愿收凶手做干儿

2006-03-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为一瓶矿泉水丧命

去年6月23日晚,在四川省合川市江北区南桥寺做石工的吴刚突然接到外侄儿的电话:“你儿子小康出事了,你赶快回来一趟。”随后,吴刚立即给班主任李老师打电话询问,李老师告之“小康失血过多,尽快回来”。

吴刚迅速在外面拦了辆出租车回到合川市

龙市镇青岩村的老家,得知小康已经死亡。

第二天,吴刚一早赶到儿子就读的龙市中学校。走进校门就看见一路的鲜血,从校门口一直延伸到操场。儿子的几个同学说“小康死得太惨了”。还有同学告诉他,儿子被杀后只说了一句“我不行了”。

后来,司法机关查清了小康的死因。同学小河在事发当晚第一节晚自习后,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同学小明便去抢,两人为此产生了矛盾。小河、小明两人相约晚自习下课后操场上见。当晚21时许,二人如约来到操场。小明还喊了小康在内的几个同学帮忙。在抓扯打斗中,小河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反击,黑暗中刺伤了小康颈部。因颈动脉被刺断,小康失血性休克死亡。

儿子死亡后,吴刚开始奔波于公检法和学校之间。一审期间,吴刚将学校和小河家长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出赔偿20多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精神赔偿。

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去年11月25日小河被合川市法院一审判刑4年。小河不服,上诉到合川市一中院。

今年2月23日,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小河案发时刚满14岁,具有自首情节,是在校生,并得到了被害学生家长的谅解,在综合各种情况后,决定对其判处3年徒刑、缓刑3年。

经撮合冤家变亲家

今年2月16日,合川市一中院负责案件的肖法官把学校、肇事学生家长和吴刚召集到龙市法庭,给他们解释法律规定。最终达成协议,由小河家长拿4万元,学校拿1万元赔偿给吴刚,并当场兑现。

学校在调解成功的当天办了顿招待宴。席间,小河的舅舅冲着小康父母说:“今天肖法官、律师都在场,有个事看你们同不同意,小河(释放)出来了认你们当干爹干妈,跪在你们面前认个错,你们看可不可以?”吴刚夫妇当时就答应了。

记者问吴刚是否愿认这门亲,吴说他现在40岁,再要个孩子也很难。农村做庄稼要靠劳动力,希望这个干儿子能在以后需要的时候帮他们一把。他们会把他当自己的亲儿子看待,现在正是读书的好光阴,应该好好读书。

提起认亲的理由,吴刚说:“死去的已经死了,应该让活着的好好地活。不要毁了孩子的一生”。

一辈子报答干爹干妈

2月23日,小河被宣判缓刑后,小河父母就把他从看守所带回家。

小河的三爷爷周高才称,事发后至今,全家都在为这个家族的独苗孙子担忧。孙子成绩好,经常得奖状,就指望他读书有出息。听说受害方愿意收孙子当干儿,几个婆婆爷爷连忙说“要得,当干儿,可以噻”。

记者问小河是否愿意认干爹干妈时,小河说:“百万个愿意。”

小河称,自己在里面关了几个月,天天想家、想读书,还学了刑法和法律词典,懂得了出来后怎样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对刺死干哥哥这件事,他感到很懊悔。他说,“我对吴家伤害很大,但他们却没有嫌弃我,我一辈子都要报答他们。”听说以后需要他帮忙做点体力活,他说“那个很简单”。

最后,小河要记者转告干爹干妈,“希望他们不要太伤心,以后我就是他们的儿子,谢谢干爹干妈的原谅。”

(文中小康、小河、小明均为化名)

(《重庆晚报》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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