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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劳动力价格合理回归

2006-03-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企业效益好了,如果职工的工资没有涨多少,职工怎么能没有怨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林用三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句反问表达了他对职工劳动收入增长缓慢问题的牵挂。

据该部公布的信息,我国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另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5年底的调查,职工反映

自2000年以来工资没有变化的占30%;反映下降的达21.7%。

全总经审委主任董力委员认为,工资占GDP的比例过低,说明广大职工劳动力的价格偏离价值问题非常严重,对职工个人来讲,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对大局来讲,导致分配不公。

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黄景钧在发言中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安徽省某焦化厂改制实行年薪制,厂长年收入为80万元,是一线工人工资的100倍。“把企业领导人和一线工人、技术人员工资收入的差距拉得太大,只能增加劳资之间的矛盾,后患无穷,实不可取。”

“现在该是国家下决心集中力量研究、探索解决办法的时候了。”林用三委员表示,造成劳动者收入低、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的核心是理论研究不够,认识不够。我们国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如何理解“劳”,却没有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工人日报》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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