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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

2006-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管房价回归到什么水平,总会有一些低收入家庭买不起商品房,那么这部分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

委员们说,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卖,无需经济适用房那样需要连续不断地大规模改造。只要政府手上有一定量的廉租房,就可以长期

不断地解决城市困难人群住房问题,并通过收取有偿使用的租金解决常规化的管理和维修。在地价和租金较贵的城市,实行廉租房可以使政府处于主动地位,不仅能够有效平衡和解决城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而且能够大大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符合效益法则。廉租房应由政府统一规划、建造,面积一般控制在60到70平方米之间,既可以限制高收入者购买,又可以降低建造成本。严格廉租房租赁者的资格认定。对居住廉租房的人群要定期回访,若经济状况改善应退出廉租房,让更多的人受益。(《今晚报》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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