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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去年宣告2162名疑犯无罪

2006-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各级法院切实加强了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发回重审,确保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与此同时,最高法院高度重视由高级法院行使的部分死刑核准权的案

件质量,专门召开刑事重大冤错案件剖析座谈会,对湖北“佘祥林故意杀人案”、海南“黄亚权等抢劫案”、河北“李久明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关注的冤错案件进行剖析,帮助下级法院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各级法院的程序正当意识、证据合法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

去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依法宣告刑事自诉、公诉案件被告人无罪2162人。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10.5万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新京报》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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