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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淑敏: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2006-03-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孩子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

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总之你已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所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殴打。我知道打人犯法,但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却臂系千钧。

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都一次次地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

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会遭受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惟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中国最佳教育随笔》(第一辑)张文质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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